年初以来,富蕴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上级一系列决策部署,围绕县委和上级院确立的目标任务和思路举措,积极明目标、转思路,务实谋举措、抓推进,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聚焦主责谋主业,持续深化法律监督。坚持以质效为根本,推动“四大检察”平衡协调发展。一是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推动侦诉衔接,发挥好驻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作用,就加强指控犯罪力度、确保刑事案件质量、落实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等有关工作,与公安机关建立重大敏感复杂案件分析研究、侦查交流、案件质量评析工作机制,提高案件质量。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对应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1件,监督立案率100%。受理逮捕案件15件27人,批准逮捕15件25人,不批准逮捕2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37%和40%。及时介入疑难、复杂、重大案件,加强侦查引导和证据把关,针对违反未成年人特别程序规定,下达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采纳率100%。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91件224人(含上期积存),提起公诉155件17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了37%和41%,不起诉21件25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2人,期末未结13件26人,改变管辖1件1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174件190人,认罪认罚适用率96%。截至目前,“案-件比”1:1.04,同比下降55%。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加大暂予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督,开展各项检察监督3次。强化未成年人诉讼监督,受理审查逮捕未检案件3件11人,批准逮捕3件9人,不批准逮捕2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检案件6件16人,起诉4件4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2人,未结1件10人。二是做强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4件、民事审判程序监督30件、民事执行监督23件,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3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件,每起案件检察建议均被法院采纳。办理民事支持起诉83件,法院判决支持了起诉意见;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3件,已促成双方和解。三是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扎实推进机制创新,与相关行业部门建立案件线索对口移送、办案保障、沟通联络、信息共享、联席会议机制,形成办案监督合力。2021年累计立案46件,其中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25件、等外领域13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6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件、文物保护领域1件。共制发检察建议45件,问题全部在诉前整改。开展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6件次。四是加强案件质量监督。对案件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共发布程序性信息188人次,公开比例100%。共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5件次,公开比例8%。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办案监督的意见建议,对49起案件(刑事6件、民事行政39件、公益诉讼3件、控告申诉1件)召开听证会,加强释法说理,广泛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意见建议,社会反响较好。五是以制度落实促办案监督质效提升。有效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制度,4名入额领导累计办案121件,人均30.25件。5名独任检察官直接办案355件,检委会讨论案件14件。落实案件公开制度,对外公开法律文书211份。召开检委会11次,书记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3次。落实检察宣传制度,针对“四大检察”职能、民法典学习、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印制宣传册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在拓展案源、扩大影响上收到实效。
(二)围绕中心顾大局,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把少捕慎诉作为践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抓手,落实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共办理不起诉案件21件25人。积极支持弱势群体起诉,办理支持起诉案件83件,通过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追索农名工劳动报酬90余万元,让弱势群体更有“底气”。做实做细涉检信访工作,践行“老百姓主张法律公道不求人”“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要求,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6件次,办理刑事赔偿案件1件,支付赔偿金7万余元。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发放救助金5万余元。二是有效保护社会公益。助力乡村振兴,围绕乡村环境整治深入开展宣传1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7件。加强配合创新机制形成合力,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为重点,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深入商铺、药店及学校开展联合检查行动,共排查学校2所、沿街商铺30余家、饭店及农家乐余15家、药店20余家,建立诉前检察建议报备审查制度,积极探索诉前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机制,向行政机关公开宣告送达诉前检察建议6件。点亮“等”外领域新专项,积极开展无障碍建设专项和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监督专项行动,办理案件2件,有效保障特殊群体权益。三是积极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精神,以新施行的“两法”为核心,创新“线上+线下”法治教育模式,采取现场讲座和录制专题课程的方式,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10余场次,制作系列宣传报道8期,受教育师生达6000余人次。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综合治理现代化,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和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前查询相关违法犯罪记录制度。通过“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举办检察开放日3次,召开联席会议4次,共同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坚持“督导不替代”的原则,针对存在问题向公安机关、教育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单位制发检察建议5份,督促责任主体整改。持续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力度,依法为未成年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金1万元。积极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听证工作,用好附条件不起诉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对共同犯罪的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不公开听证,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自愿性、合理性审查,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少捕慎诉,依法宽缓到位。截止目前,我院附条件不起诉适用率、社会调查适用率、帮教率、社会力量参与率均保持在全地区前列。
(三)以队伍教育整顿为重点,全面提升队伍建设质量。围绕“五个过硬”目标,聚焦“三个环节”“四项任务”精准发力,力求思想灵魂有触动、顽瘴痼疾查纠出效果,推动队伍建设焕然一新。一是提升站位开展学习教育。以党史教育为统揽,落实“六项教育”。开展国旗下宣讲、“一把手”讲党课、“讲好党史故事、传承红色基”等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对党忠诚教育,坚定了干警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决心。将党风廉政与警示教育紧密结合,先后召开3次警示教育大会,使干警真正做到心有所守、身有所循、行有所止。通过选树典型,开展“学先进鼓干劲争朝夕”、“跟班先进找差距”、“我为群众办实事”等主题活动,大力弘扬英模感人事迹和崇高品质,在全院营造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氛围。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照顽瘴痼疾具体表现形式,动员干警将岗位职责摆进去、将作风意识摆进去、将制约司法执法突出问题摆进去,坚持真谈、真摆、真找,采取“面对面”“一对一”谈心方式,先后组织2轮谈心谈话,签订《自查自纠告知书》25份,以层层传导、压茬推进方式,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干警通过再学习再反思再对照,深挖思想根源找差距不足,促进深查实改。三是全面细致推动问题整改。针对在组织查处、干部巡查、专项整治、“七查”回头看中发现的制约司法执法突出问题,分类制定了整治方案和台账,建立问题整治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和专班推进。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能纠正的及时纠正、能规范的及时规范、能堵塞漏洞的及时堵塞,制定整改措施30条,健全完善长效机制15项。
(四)瞄准过硬强自身,检察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一是持续把牢政治方向。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以参加上级辅导、院理论中心组带机关学习、媒体平台、研讨交流等形式,反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推动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干警“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更加坚定牢靠。年内共组织领导干部中心组学习32次,干警集中学习31次,交流研讨31次,干警人均撰写心得体会20余篇。加强党组自身建设,注重抓大事把方向,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和谐共事、形象立身,较好发挥了核心领导和示范引领作用;坚持抓大事把方向,坚持用上级党委决策部署谋划安排工作,推动检察工作与上级精神深度对接,各项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二是持续推进从严治党治检。针对中央六巡、自治区三巡反馈意见整改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注重抓权力运行,在“三重一大”问题上坚持民主科学决策,实行条件、程序、对象“三公开”。强化正风肃纪,加强“两节”期间风气监督,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聆听忏悔录,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学习反面典型通报等,狠抓八小时外生活管理, 促进检察权阳光规范运行,年内运用第一种形态对10名干警进行提醒谈话,1名干警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持续推进文化育检。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把家门口的红色资源作为最鲜活的教材,组织党员干警分批赴可可托海红色教育基地、县达拉阿吾孜村村史馆、县党建图书馆、县历史博物馆、英雄赛尔江墓等开展革命历史教育6场次,让检察干警在实地参观学习中感悟光辉历程、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传承红色基因。将学习党史与系统总结检察历史经验结合起来,启动富蕴检察院史馆建设,更好地激励全体检察干警在党的领导下奋进新征程、创造检察工作新业绩。通过推进“5项惠民利民工程”,抓好“9项为民服务行动”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为群众办实事好事115件。开展志愿者服务,党员干警定期到所在社区报道50余人次,主动认领志愿服务事项,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了解居民群众生产生活状况并及时反馈给社区党组织,为社区与居民沟通搭建桥梁与纽带。四是持续推进人才兴检。推动检察人员分类改革,打通“三类人员”职级发展通道,健全完善检察人才培养机制,通过选拔任用、交流轮岗的方式将业务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的检察干警放在重要岗位进行锻炼,合理充足后备干部队伍。制定队伍建设五年规划,通过以强带弱岗位练兵传帮带、参加上级培训等形式提升专业能力,累计投入2万余元组织参加各类培训150余人次。借助利用检答网学习借鉴,全院干警上检答网学习300余次。
此外,在各类媒体平台发新闻稿件64篇,其中被国家级采用8篇,自治区级采用22篇,地区级采用23篇,县级采用28篇。
(五)以破解矛盾问题为引领,有效推动工作创新。坚持固强补弱、因地制宜,突出抓创新、求特色、出亮点。一是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针对监护缺位、监护不全面问题,制作“督促监护令”7份,夯实监护人监护责任。开展涉“未成年人公共利益领域治理”专项行动,针对校园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学校周边违法设置娱乐性经营场所、违规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等情况进行排查整治,联合多部门制发《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倡议书》,对烟(电子烟)酒销售等重点领域,监督经营管理者严格落实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责任和义务。二是深入挖掘案件线索,打破虚假诉讼监督格局。进一步强化各业务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定期交流案件信息、双向移送线索等形式,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摸排挖掘案件线索,形成以民事检察为主,多部门配合监督虚假诉讼案件的工作格局,年内共办理虚假诉讼案件3件。三是妥善化解信访积案维护群众合法利益。我院严守法律底线,敢于担当勇于纠错,针对罗某信访积案化解及时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既彰显了检察机关的担当和为民情怀,也让罗某某历时20余年的信访积案得以有效化解,罗某某对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满意,当场承诺息诉罢访。四是司法救助彰显正义温度。推行“主动发现、主动告知、主动启动”的工作举措以及“两级检察院联合”的救助模式,把司法救助工作纳入巩固拓宽脱贫攻坚成果中部署,不断提高司法救助工作水平。年内共对4件刑事案件被害人及近亲属开展帮扶救助,发放救助金5万余元,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回顾年初以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矛盾问题:一是检察业务发展不平衡。存在“偏科”问题,刑事和公益诉讼好于民事行政,主要业务好于综合业务,行政检察始终是弱项,一些指标处于全地区中下游,一些指标还存在空白点。监督和办案水平还不强,对法律政策界限把握不精准,法律监督刚性不强,缺乏叫得响、过得硬的精品案件,办案监督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没有充分显现出来。二是服务社会发展大局还不够默契。在以自治区“3+1”重点工作为牵引,服务好社会治理现代化、优化营商环境、公益保护等工作中,管用招法少,常规动作多,雪中送炭的少。三是制约发展的现实矛盾有待破解。经验丰富、独当一面、素质综合的办案人才匮乏,特别是办理金融犯罪或涉众型经济犯罪等新型案件的能力不足。
二、2022年工作初步安排
(一)在坚定不移把牢政治方向持续发力。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落实好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强意识形态管控,防范涉检政治风险,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时跟进学习上级新精神新部署,不断提纯思想、更新观念,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在服务大局、保障中心上持续发力。一是助力保稳定。积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严重犯罪,严惩赌博、走私、贩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重点犯罪,打击破坏生态、侵害群众权益等民生民利普通犯罪,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住“打财断血”“打伞破网”两个关键环节,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坚持不懈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从重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和成年人拉拢、迫使未成年人参与犯罪组织的犯罪。二是助力护民利。突出惩治与民争利吞噬民膏职务犯罪,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刑事被害人应救尽救。加大整治欠薪办理拒不执行劳动报酬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诈骗、集资诈骗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破坏市场秩序犯罪。突出保护环境领域安全和食品药品领域安全,推动食品药品、化学农药工业排污、生活医疗垃圾处理等污染源头治理,加快公益诉讼展厅建设,做好公益普法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安全感。三是助力促发展。围绕自治区“3+1”重点工作,落实好自治区党委、地委及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妥善处理依法惩处与平等保护关系,落实院领导走访联系、法律咨询服务制度。
(三)在提升办案和监督质效上持续发力。一是刑事检察坚持目标牵引。努力提升两项监督指标。平稳有力提高认罪认罚从从宽适用比例,加大办案释法说理和引导分析力度,提高量刑精准率、法院采纳率。完善刑事“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抓好“两法”贯彻落实,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业化水平。二是民事行政坚持补齐短板。持续补齐民事检察短板,加强行政检察弱项,注重办案质量、效果,力争办理有创新、进步、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在生效裁判监督、虚假诉讼监督、执行监督上加大力度,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活动和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三是公益诉讼坚持拓展深化。办案类型由行政公益诉讼向民事公益诉讼拓展,线索来源由从履职发现向群众举报、线索移送多渠道获取拓展,办案领域上由“4+1”领域向消防安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外领域拓展,监督过程由重视诉前程序向提起诉讼、判决执行监督上拓展。四是坚持理念引领。把案例意识、听证意识、数据意识、文书意识贯彻业务始终,高标准规范检察文书制作,改观文书质量不高、规范不够、说理不透、温度不足问题。紧盯数据指标,有针对性地改善和提升相关业务。坚持监督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树立公开办案、协作办案、共享办案理念,积极与监察、行政机关、审判机关衔接配合,落实公开听证、案件公开制度,提升办案质效。主动适应考核评价大形势,贯彻落实上级院考评考核、责任追究、惩戒、管理规定,倒逼检察官自觉落实司法责任,把案件办到极致办到最好,把制度落实到位。
(四)在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上持续发力。一是坚持不懈推进政治建检。强化理论武装,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心、走深、走实。改进和加强党建工作,持续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制度化,增强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严防“低级红”和“高级黑”发生。发挥文化教化功能,营造积极向上、拴心留人的环境氛围。二是坚持不懈推进从严治党治检。落实落细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深刻汲取反面典型案例教训。加强用权监督,管住检察官办案责任的“放权”、捕诉一体的“集权”、认罪认罚的“协商”自由裁量权,推动“三个规定”执行到位,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三是坚持不懈推进人才兴检。加强班子能力建设,把忠诚干净担当和高素质的专业化干部选入检察队伍。加强检察人才建设,解决骨干人才不多、人员抽调借调较多、基层院招人难留人难等问题。强化年轻警培养使用,强化专业能力建设,开展外出培训“传导式培训”、以强带弱岗位练兵传帮带活动。四是坚持不懈推进保障强检。整合一切保障力量,为检察业务服务助力。加强科技和后勤保障,提高检察信息化水平,确保办案和监督任务完成。加强对外联络工作,为检察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加强检察现实课题研究,创新检察工作手段,推进检察工作不断发展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