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落实和深化司法改革的关键之年。年初以来,我院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紧紧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陈全国书记“高标准做好群众工作”和在阿勒泰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打好反恐维稳组合拳,坚决落实自治区党委“四句话”“4+2”、特别是“2+1”工作要求,按照自治区政法工作会议、检察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结合地委扩大会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把案件办准办好,党建抓严抓长,队伍带精带强,工作做实做细。现汇报如下:
一、以“三到位”为抓手,细化维稳措施,推动总目标贯彻落实。
(一)维稳政策学习到位。一是以事不过夜的要求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自治区、地委、县委关于反恐维稳工作的安排部署和会议文件精神,引导教育全体干警牢固树立“100-1=0”的安全防范意识,把抓维稳、强基础,深刻认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重大意义作为干好检察工作的基本前提。二是全体干警继续将自治区反恐维稳“组合拳”基本要义牢记于心、熟记于脑,认真领会,不折不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二)值班备勤任务执行到位。一是本院值班备勤严格落实“一级预警”要求,对带班值班工作做到规范有序,按要求着装、按步骤安检、定期拉练已成为常态。全年投入资金18万元用于外聘保安、购置值班服装、值班期间用餐。二是按照县委安排部署,完成主要领导维稳指挥部和“两所一中心”带班任务。年初以来,院党组书记带班74天,均能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好维稳措施。三是完成辖区社区值班任务。每周派出1名干警参与社区1天维稳值班工作,至今已派出干警43人次,所有派出干警均能服从社区统一管理,完成值班、巡逻等维稳任务。
(三)对标整改落实到位。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各级督导组的检查,对维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虚心接受并做到立查立改,绝不敷衍应付、弄虚作假。并于近期,对标县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北疆前方指挥部反馈问题整改强化社会面管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查问题4个,并在一周内全部整改完毕,确保各项维稳措施扎实落实。
二、聚焦总目标,立足主责主业打好反恐维稳“组合拳”
-----侦监工作。1-11月我院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43件72人,与上年同期50件70人相比,件数下降14%,人数上升了2%。经审查,批准逮捕43件72人,与上年同期47件65人相比,件数下降了8%,人数上升了10.7%。受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6件41人。批准逮捕案件性质:分裂国家罪3件11人,煽动分裂国家罪1件1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件1人,非法买卖爆炸物罪1件2人,非法持有弹药罪1件1人,信用卡诈骗罪2件1人,交通肇事罪1件1人,合同诈骗罪1件2人,故意杀人罪1件2人,故意伤害罪2件2人;强奸罪8件9人,抢劫罪1件4人,盗窃罪8件8人;诈骗罪3件9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1件1人,妨害公务罪3件3人,聚众斗殴罪1件8人,组织、容留卖淫罪1件1人,开设赌场、赌博罪1件2人,贪污罪2件2人;或受邀或主动提前介入、进行引导侦查,积极为侦查机关提供侦查方向,提前介入4件;引导侦查机关及时合法的调取有关证据,充分固定犯罪证据,批捕后制作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40份。“扫黑除恶”“反恐严打”专项斗争。提前介入涉“恶势力”案件1件12人,召开案情讨论会5次,先后派出16余人次进行案情分析讨论指导。批准逮捕涉嫌组织卖淫罪1件1人,赌博罪1件2人;提前介入严打案件25件,与公安机关召开案件讨论会30次,主导组织召开圆桌会议12次。两法衔接工作。对2018年以来全县10个乡(镇)派出所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逐一排查,共排查180件,发现立案监督线索1件,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份,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目前犯罪嫌疑人已批准逮捕,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亮点工作: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实现新突破
一是加大对侦查机关侦查活动的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监督方式,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二是适时介入疑难复杂案件,引导侦查取证,加强与侦查机关的联系与配合以及部门之间的衔接,确保重大案件能够快捕、快诉、快审。适时介入疑难复杂案件。
-----公诉工作。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7件138人,与上年同期87件103人相比件数相当,人数下降了34%;上期积存17件21人,共计104件159人。经审查提起公诉87件138人,与上年同期88件101人相比件数下降了1%,人数上升了36.6%,其中1件2人拆案成2件2人;未结17件21人。参加庭审86件,其中普通程序24件,简易程序62件,提出量刑建议92人,采纳量刑建议81人。全部作有罪判决。办理严打案件3件13人。提前介入1起“恶势力”案件,了解案情、引导公安机关侦查。通过召开会议、个案指导、个别讨论等提前介入,及时全程指导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取证。目前1件13人的“恶势力”案件已提起公诉。全面加强侦查监督,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大力加强审判监督,提请抗诉1件4人。全年办理未成年犯罪案件3件,开展法制进校园讲座2次,受教育师生1100余人。
亮点工作:(一)针对严打案件和“扫黑除恶”案件,做到快捕快诉,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保持严打声威;同时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密切配合,主动协调沟通,统一认识,及时会商解决在办案中遇到的问题,形成打击合力。
(二)公诉干警特别是少数民族干警在严打中表现较好,付出了巨大艰辛,加班加点,他们是反恐严打真正的主力军,是骨干力量,在关键时期坚决做到主动发声亮剑,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为社会的安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每周四下午,召开员额检察官联系会,主要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讨论,学习新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员额检察官轮流授课,通过检察官联席会制度,提升检察官业务素能和办案能力。
-----民行工作。开展裁判文书审查工作。完成审查法院生效裁判文书74份,做到一案一查一卡,重点对民间借贷、损害赔偿、合伙协议纠纷等多发性案件的监督,裁判文书审查工作继续推进;深入乡(镇)、村、社区开展“大走访、大宣传”系列宣传活动3次,发放宣传资料1300余份,协助分院民行处调卷3件(次)。
公益诉讼工作。(一)加强组织领导,内部协作。一是组织保障。由“一把手”亲自抓,党组书记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定期听取公益诉讼案件汇报,强化跟踪问效。二是人力保障。由院副检察长及公诉科、案管办两名干警,组成三个公益诉讼办案组,负责线索摸排、调查取证、草拟审查报告、诉前检察建议等工作,为公益诉讼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队伍基础。三是机制保障。制定《富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内部协作配合的规定》,坚持检察工作“一盘棋”,形成全员参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浓厚氛围。四是装备保障。购置执法记录仪、无人机、GPS等价值十余万元的设备,为公益诉讼工作的深入开展配齐物力。
(二)构建外部支持机制。一是多种形式加强沟通协作。通过召开座谈会、推进会,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卫计委、住建局、环保、水利等14家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有序发展;通过开展“舌尖上的安全”“家门上的安全”专项活动,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接座谈,走访县域内6家药房、3家加油站、2家网络外卖餐饮商家、4所学校及幼儿园食堂、县供水公司就经营食品资质、水厂日常检测、工作人员上岗资质等进行查看,强化督查监管力度,推动解决食药安全问题。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奠定群众基础。由院党组书记为全县452名科级领导干部授课,普及公益诉讼知识,提升全县领导干部对公益诉讼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这一做法在自治区院公益诉讼推进会上得到表扬并推广;利用农牧民夜校、“民族团结一家亲”、“两个全覆盖”、普法讲座、现场接待等方式提供法律咨询65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册,为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较好的群众基础。三是形成机制,争取更大支持。院党组向县委、人大、政府专题汇报公益诉讼工作2次,得到县领导高度重视,并由县委、政府联合下发文件(富党办发【2018】27号)《关于加强协作推进行政公益诉讼促进法治富蕴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为全县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规范全面的制度基础。
今年,我院通过对近三年以来办理的刑事案件进行梳理,排查出破坏环境资源线索6件,通过开展“两个安全”专项活动梳理线索8件,共14件,立案11件,发出检察建议10件,回复10件,建议均被采纳,目前相关部门正在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亮点工作:(一)院党组积极向县委及人大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得到县委大力支持。县委、政府联合在全县范围内下发文件《关于加强协作推进行政公益诉讼促进法治富蕴建设的意见》,是全地区首家基层院。
(二)党组书记在全县科级领导培训班授课,讲授公益诉讼工作的形式,在全地区是首次尝试,并得到自治区院的认可和推广。
(三)针对涉及县域内近4万人饮用水安全问题开展立案调查,促进相关部门向县委、政府报告,推动新水厂的加速建设和搬迁。
(四)制定《富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内部协作配合的规定》,形成全院全员“一盘棋”积极参与公益诉讼工作的格局。
-----控申工作。接待来信来访13件18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事项7件,控告类信访事项3件,其他3件;经审查,转民行1件,直接答复12件;全年检察长接待13件18人;保证信息报送工作的及时性。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及2018进博会期间做到每日18点前向分院控申处、县政法委报送来信来访和处理情况,每月24日向分院控申处和县政法委报送涉法涉诉情况和工作总结。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情况。根据高检院的要求,我院已完成远程视频建设工作,并投入使用。设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体大厅,配备了相应设施和人员,实现相关规章制度上墙,网络平台建设检察服务模块正在建设中。
-----案管工作。认真做好案件流程管理。共受理各类案件164件599卷,其中提请逮捕案件48件、一审公诉案件94件、退查重报案件22件;送案审核155件;移送案件153件。在涉案款物管理方面,涉案款入库1.5089万元、涉案物入库9件次;涉案款入库1.4089万元,涉案物出库7件次。在案件预警监控方面,案管办办理流程监控6件次。制作电子卷宗149件386卷7785件30098页。接待律师拷贝电子卷宗21件次。在互联网上公开程序性信息125件次、公开法律文书75份。组织各业务科室共对166件案件进行执法风险评估,仅1件案件存在健康风险,其余案件均无风险。案件质量评查。按照分院要求,对上年度办结的163件案件组织评查。其中反贪立案侦查案件1件、反渎职侵权立案侦查案件1件、未成年人特别程序案件2件、发回一审重审案件7件、审查逮捕案件52件、一审公诉案件100件。经评查,共查找出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有瑕疵,法律文书制作质量不高,案件信息公开滞后等问题。通过质量评查,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促进我院干警司法能力进一步提高,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亮点工作:(一)电子卷宗制作及时。今年以来,案管办规范电子卷宗制作,严把卷宗质量关,明确专人制作电子卷宗,对审查逮捕、提请上级院批准延长羁押期限等案件,要求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扫描、制作、上传;对审查起诉案件,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扫描、制作、上传。严格按照保持与案件纸卷宗的内容、形式、顺序等一致的要求制作电子卷宗,消除卷宗文书缺失、编码不规范等问题,为业务部门提供及时、准确、完整的案卷材料,为办案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律师接待服务满意。通过畅通律师接待渠道,保障律师阅卷权益。案管办在律师前来阅卷时,审核律师三证齐全后,案管办工作人员将所要阅卷的案件材料导出,当场制作含有密码、水印的电子卷宗光盘移交给律师,既缓解检察人员与辩护律师在阅卷时间安排上的冲突,方便了律师随时随地阅卷,也保障了案件卷宗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今年以来,共为律师刻录、提供电子卷宗光盘21张,受到了律师的好评和肯定。
-----监所工作。 截止2018年11月22日富蕴县看守所关押人犯140人,(其中男性:121,女性:19人)未决犯111人(刑事拘留13人,逮捕11人,审查起诉阶段29人,审判阶段57人,退回补充侦察1人),已决犯29人(拘役11人,待投监18人);今年已投监28人,刑满释放45人,撤案释放9人,取保候审31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转所20人,临时羁押8人,今年社区服刑人员共73人,其中缓刑罪犯71人,暂予监外执行罪犯2人;社区矫正期限届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30人,目前社区服刑人员共42人。工作开展情况。按照规定确保每月派驻检察时间不少于16个工作日,全面掌握在押人员基本情况;按照自治区党委提出的“五防”要求,根据地区检察分院监督检查提出的问题,与看守所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意见,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在今年驻所检察干警抽调、外出培训期间,院党组能够积极组织其他干警参与看守所带班值班工作,切实把防事故、保安全、促稳定的要求落到实处,保障了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找在押人员谈话88人次,在监管场所联合开展安全大检查8次,与执行机关召开联席会议2次。针对未成年人和成年人混押的情况,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份。加强刑事羁押期限监督工作。利用在押人员台账、电子屏幕动态栏实施跟踪监督,防止超期羁押案件发生。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截至11月13日,共办理羁押必要性案件9件,向富蕴县公安局发出2份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已被采纳;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7件7人。加强监外执行检察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我院驻司法局办公室及社区矫正系统联网的作用,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6月及10月对我县辖区内的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进行了2次全面检查,经检查未发现脱管漏管问题;加强对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的沟通,保证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底数清,做好异地监外执行罪犯告知和各类报表上报工作。认真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对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1日,核查涉案罪犯人数64人,涉案金额36.4万元;已执行财产刑人数14人,涉案金额5.2万元;未执行涉案罪犯人数50人,未执行涉案金额31.2万元。加强在押人员法制教育。针对目前看守所内关押的严打类犯罪嫌疑人较多的情况,开展“去极端化”法治讲堂1次。
-----政治工作。一是抓班子建设,发挥带头表率作用。班子建设始终坚持“民主、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的原则,对全院的重大工作部署、人事变动、重大项目、大额财务支出等事项,采取个别酝酿、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充分发挥班子的集体智慧,保证决策科学民主、依法规范,保证了班子团结和整体功能的发挥。今年截止目前,共召开党组会议24次,召开检委会会议16次、召开财经领导小组会议5次。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1、扎实开展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努力争创学习型检察机关,截止目前全院组织集中学习36次;2、落实岗位目标,定期召开业务分析会,今年共召开3次,切实推进各项工作稳步开展。3、广泛开展“双向约谈”工作,进一步增进了党组成员与干警之间的沟通交流,全年开展谈心谈话共18人次。三是抓素能培训,提升干警综合素质。积极鼓励干警参加各类培训班,同时落实干警外出学习、培训报告制度,规范单位外出学习和培训管理,树立我院干警良好形象。1至11月,共选派干警参加各类培训8类65人次,投入培训资金2万余元;四是认真贯彻落实系列会议精神。组织干警学习自治区、地区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及开展扫黑除恶、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以及《去极端化条例》《反恐怖主义法》等专题学习,确保每位干警都吃准吃透学习内容实质,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今后工作计划,同时形成书面材料向县委、政府、人大、政协相关领导汇报,争取工作中最大的支持。
亮点工作:(一)把“周例会”作为抓队伍促工作的重要推手。今年,根据干警抽调多、下沉多的实际情况,实行“周例会”制度。会前,干警们梳理一周工作;会上,每名干警简要总结一周重点工作,提出下步工作计划;最后,院领导提出工作部署和安排。坚持“周例会”制度,有效提升了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促进了各项工作全面推进。
(二)继续把“七必访”作为人性化管理的重要手段。1、干警及直系亲属生病住院必访。2、干警家庭有困难必访。3、干警家中有大变故必访。4、干警长期在外必访。5、干警有思想波动必访。6、干警家庭出现较大矛盾必访。7、重大节日对离退休老干部必访。坚持落实“七必访”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对干警的人性化管理,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纪检工作。充分发挥党组廉政主体责任,将其纳入年终考核重要指标,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并形成党风廉政工作与全院各项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的格局,定期听取纪检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1至11月纪检组共向院党组报告工作开展情况4次;严格执行落实《富蕴县人民检察院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明确规定“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项目以及物质采购,其具体工作由副检察长分管负责。坚决贯彻《富蕴县人民检察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院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提交院党组会议、财经会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活动。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载体,通过集中学、自己学、党组书记讲党课、干警研讨谈感受、集中测试等方式将修改后的《条例》内容入脑入心,提升干警的红线、底线意识。扎实落实纪检监督责任,扎实开展检务督察,对干警考勤、值班备勤、日常办公、车辆管理、办案区使用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共计22次,共下发《检务督察通知书》3份。认真落实各项禁令,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抓好节假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严格执行禁酒令,组织干警签订“遵守《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承诺书”;扎实抓好公务接待派餐制度,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明确接待范围、规范接待场所、严格接待标准。
亮点工作:(一)强化八小时外监督。将检察业务、警用车辆的管理使用、干警八小时内外的行为规范等全部纳入检务督察范围,并制定下发《节假日干警外出报告制度》,形成《节假日外出报告单》,切实做到干警走到哪里,督察工作就跟到哪里,有效加强了干警的教育管理。
(二)狠抓作风建设,创新对三公经费实施监督。院纪检组抓派车、派餐为切入点对院公车使用和公务接待工作实施监管。院派车单、派餐单要在院纪检组进行备案,院纪检组定期开展督察,查实派单与实际是否相符。
-----调研及检委会工作。调研工作方面。坚持把检察调研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与其它业务工作并重,在制定检察理论调研工作激励机制的同时,成立了检察理论调研领导小组,将调研任务分解给每名干警,全年上报高质量调研文章7篇,被阿勒泰检察专刊采用2篇。检委会工作方面:1至11月,共召开检委会16次,其中讨论案件12件、组织学习4次。
-----办公室工作。今年以来,办公室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和检察工作大局,不断更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机制,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信息工作方面。截止目前,共编发信息63篇,其中情况反映11篇,工作简报52篇,累计被各类报刊、网站采用30余篇次。档案工作方面。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归档、借阅、查询等相关工作,今年归档文书档案178件,诉讼档案237卷,并经县档案局验收评为优秀。保密工作方面。加强干警保密意识教育,严格各类保密文件的收发、传阅和保管。同时,完成县委保密委自查工作。一年来未发生任何泄密事件。财务、车辆管理方面。认真执行财务制度、装备领用制度和大额资金集中研究讨论制度,全年召开5次财经领导小组会议,无任何违规行为发生;车辆使用能够严格执行用车审批制度,全院无违规用车,车辆连续安全行驶,无任何交通事故。
工作亮点:进一步规范财经领导小组职责,确保大额资金正确使用。对予大额资金,先由办公室提出计划,经党组会召开财经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后,再决定是否支付,全年共召开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大额资金支付5次。夯实基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全面打造检务保障现代化。今年以来,积极筹备资金60余万元,完成分级保护建设和会议室音频、视频改造。同时,对于前期安装的部分不符合型号要求的监控摄像头重新安装,确保维稳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法警工作。截止10月,共移送法律文书155件(次),移送过程中,采取人案分离措施,未发生所移送案件材料出现泄密、丢失等情况;配合公安部门,对监委移送的2个职务犯罪案件执行逮捕;1名法警参加全疆政法干警双语培训班,进一步提升法警综合能力。
工作亮点:目前本院2名法警,其中1名因表现优秀,被选派“访惠聚”工作队任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另1名除履行法警工作职能外,兼职驻所检察工作。
-----其他工作。配合县委政法委扎实开展“两告知一宣讲“工作。为更好的落实“4+2”特别是“2+1”工作,稳定职业技能培训学员思想情绪,深化群众工作,确保“三不出”,我院在人员紧张的情况下选派5名干警脱产参与“两告知一宣讲”工作。期间,5名干警均能够严守纪律,敬业奉献,比较出色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其中2名干警被评为“优秀工作者”。积极响应上级院号召,选派优秀干部前往南疆参与严打案件办理。在目前人员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接到地区检察院关于选派员额检察官前往南疆参与维稳办案工作的通知后,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选派一名办案经验丰富,具有法学硕士学历的员额检察官前往南疆开展工作。目前,该同志在前往的县检察院参与办案、参与“两告知一宣讲”等工作中都表现较好,并积极主动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聚焦总目标,深化司法改革,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一)思想认识到位。本院严格落实监察体制改革衔接工作要求,2017年12月30日,7名转隶干警(1个空编)全部到位。同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协调配合转隶后的监察委员会,引导教育干警积极学习,逐步形成“法法”衔接制度体系,实现反腐败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制度办法到位。结合实际,抓好本院司法责任制制度体系的落实落地。制定《富蕴县人民检察院绩效奖金发放办法(试行)》,完善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的工作考评标准,从检察官的办案数量、质量、工作状态、考勤纪律等多方面进行考量,分三个档次,以2:7:1的人员比例对绩效奖金进行评定、公示和发放,确保办案的人把案件办好,服务的人把保障搞好,齐心协力地把各项检察工作开展好,并将考评结果运用于职务晋升、荣誉激励、选拔任用;着力构建权责明晰、管理有序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在统一应用系统中为检察官分类授权,突出检察官的主体地位,实行独任检察官办案组织,如遇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时成立临时办案组,形成以自动轮案为主,手动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机制。建立《富蕴县检察院关于对领导干部直接办理案件情况实行通报的规定(试行)》,实行每半年通报一次领导干部直接办理案件情况,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在司法办案中的示范作用,并依法接受管理和监督,目前公示办案通报1次。入额以来,2名院领导办理案件24件。
(三)硬性指标落实到位。制定新的“三定方案”,推进机构、职能整合,由原来11个内设机构调整为5个内设机构,目前县编委正在审批中;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公诉和刑事检察监督职能,确保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投入资金40万元,基本完成分级保护,确保办案安全;投入资金20万元,完成会议室音频、视频的改造,保障各类会议上传下达质量。
三、聚焦总目标,全面从严治党,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强化理论学习,指引政治方向。通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活动,把党的政治理论丰富到具体的学习中和工作落实中。首先,强化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中心组每月至少2次,党支部每月至少1次,集中对十九大会议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治区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工作会议及全疆2018年上半年分州市院述职报告会相关讲话精神、全疆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会议精神进行认真学习,做到学前有计划、学中有笔记、学后有心得。特别是对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要求全体干警逐字逐句研读真学,做到日感悟、周心得,并通过闭卷测学、抽问验学的方式查看学习效果。目前,全院开展集中学习36次,开展测试8次,学习笔记达到人均3万字。其次,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作表率,推动全体干警政治素质的提高。依托“三会一课”形式,院班子成员分别围绕干部作风转变、强化岗位职责、坚定感党恩跟党走等主题讲授党课,目前讲授4次,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警的政治素养得到双向提升。
(二)以活动为载体,铸牢意识形态安全。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依托每月主题党日、发声亮剑、“道德讲堂”、“我们的节日”等活动为载体,重点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治区反恐维稳决策部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全体干警的意识形态教育中,确保干警在反分裂斗争中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态度坚决。目前共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次,发声亮剑活动7次,民族团结联谊及“两个全覆盖”主题活动25次,通过升国旗、唱国歌、思想汇报、建言献策、谈心谈话、缴纳党费等提升干警民族团结意识和爱国爱疆的情怀。
(三)查不足补短板,扎实推动作风转变。在元旦、春节、端午、“五一”、古尔邦节、“十一”等节点加强干部廉洁教育,保证风清气正。2月初,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查找和征求意见、建议131条,经整理归纳为6类27条,制定整改措施13条,明确整改要求、责任和期限,做到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真正使党员干部过了一次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经受了一次党性锤炼和思想洗礼。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和纪检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在对照自治区检察院第二专项督查组督查地区分院反馈意见中,院党组积极认领问题,做到不回避、不遮短。
(四)加强人文关怀,打造暖心工程。院党组坚持把暖心工程作为干警人文关怀的重要部分,来营造干事创业的氛围。以工会为平台从优待检、凝聚人心、转变作风。如生日赠送蛋糕鲜花,节点慰问退休干部、老党员;走访驻村工作队家属;召开年轻干警恳谈会等全面准确地掌握干警个人及家庭情况,确保干警思想稳定、家庭安定、工作尽心。
四、聚焦总目标,抓好群众工作,打牢社会稳定基础
(一)立足实际,环环相扣确保“两个全覆盖”按时有序开展。学懂弄通是前提。集中组织学习相关文件要求,明确工作目的和重点任务,当好政策“宣讲员”;统筹安排作纽带。与工作队沟通协调,在摸清被住户底数的基础上,合理搭配住户干部,确保“两个全覆盖”住户分配台帐精准。助力惠民是根本。积极帮助各族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难题,对于自身不能解决的,第一时间向村委会及驻村工作队反映,并持续关注进展情况,确保事事有回音,让群众工作真正深入群众、惠及群众。目前,全院24名干警包住68户群众,除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外,解决群众困难103件,干警投入资金约2万余元(不包含伙食费),工作中未出现违纪违规问题。二是加强民族团结建设,促进党群干群关系。真情结对、认真帮扶。干警与驻村村民开展“一对一”上门认亲,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入户开展法治宣讲,通过身边典型案例,做好去“去极端化”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宣讲民族宗教政策、惠民政策。今年截止目前共开展普法讲座8次,受教育群众500余人次。带动群众致富。通过“三苗计划”,向村民发放鸡苗、树苗、菜苗,价值3万元,为群众增收奠定基础。办好事实事。通过发放小药箱、免费照相、送老人看病、给残疾小朋友过生日、换煤气等方式从一点一滴温暖群众,增进感情。大力支持“访惠聚”工作,做好坚强后盾。根据实际及时调整工作队队长,并经常与村两委、工作队成员座谈,做好第一书记统筹各支力量的保障工作;定期走访慰问队员家属,切实解除后顾之忧;投入资金2万余元用于村级阵地健身设施安装和地面硬化;积极响应县委及访惠聚办干部住户及下沉要求,落实“两个全覆盖”工作任务,并积极协助村两委抓好稳定、基层组织建设、落实民生建设工作。
五、本院学习贯彻自治区检察院分州市院2018年上半年述职述廉、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高检院关于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培训会议以及地区检察分院述职述廉会议精神情况
一是迅速学习传达。针对部分干警下沉的实际,分组学习传达会议精神,由院办公室协调负责,要求传达到驻村工作队及抽调干警,确保全员领会各会议精神实质。二是结合会议精神,进一步理清工作重点,明确措施和方向,查找短板,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做法。三是向县委、人大等汇报。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及时向富蕴县委、人大等汇报会议情况和本院落实情况。四是根据会议精神,继续按照上级院要求组织好、实施好司法改革工作及各项业务工作,并将学习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列入全院学习计划,进行专题学习,并进行研讨测试,保障学习效果。
六、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不足
一是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缺乏经验,线索发现和调查取证的能力不强;
二是检察工作改革创新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随着司法改革的全面推进,检察工作在如何适应改革需要、如何找准与之相适应的工作衔接点等方面,面临着许多新要求新标准和新问题;
三是目前本院在编干警24人,驻村5人,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抽调2人,“两告知一宣讲”抽调5人,县维稳中心抽调1人,自治区检察院抽调1人,赴南疆协助办案1人,除党组书记每周两日教培局值班、每月分批下沉干警外,日常在岗干警3至4人,造成看守所出现不能24小时正常值班的情况,一人多岗现象严重,各项工作开展都不够精细;
四是由于培养的部分业务骨干转隶,办案力量出现断层,尤其办理哈萨克语言案件干警严重缺乏。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深入开展检察干警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双促进,凝聚力量,推动新疆工作总目标的全面实现。将十九大精神学习成效融汇贯穿于实际工作中,做好“4+2”“2+1”工作,通过做好两个全覆盖工作和发声亮剑、同“两面派”“两面人”做坚决斗争等专项活动,确保意识形态的绝对安全,使全体干警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治疆方略保持一致,始终与自治区反恐维稳重大决策部署步调一致,为实现新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以开展学习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去极端化条例》《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和“岗位练兵”、业务培训等方式为载体,大力开展业务知识学习活动,提升干警办案能力和综合业务素质。
(二)认真履行侦监、公诉职能,强抓“扫黑除恶”和严打专项,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方面依法严厉打击“三股势力”,严惩暴恐犯罪、黑恶势力,坚持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强化捕诉衔接,做到快捕快诉,决不在检察环节上贻误战机,另一方面在严厉打击的同时,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宣传教育,遏制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极端思想蔓延。
(三)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单位的协调,完善各部门在公共利益保护方面与检察机关的衔接机制。全面开展公益诉讼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和认同感。
(四)进一步加大12309平台投入力度,满足群众日益提高的司法新需求。加大资金和人力、物力投入,逐步建立起功能模块比较完善的12309检察服务大厅及相关服务制度,争取实现检察工作与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无缝对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微信公众号、检察开放日等多种方式展开宣传“12309检察服务大厅”功能、作用,提高社会知晓度和公众参与度,满足群众司法新要求。
(五)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党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结合自治区检察院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的精神扎实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举措。
(六)从严治检,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