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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年度)
时间:2020-08-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富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富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地区检察分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坚持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紧紧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地委、富蕴县委决策部署,始终把反恐维稳放在各项工作首位,以严格的责任、严明的纪律、严实的作风狠抓落实,为富蕴县经济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积极贡献力量。

    一、以“四到位”为抓手,确保维稳措施落地生根,推动总目标贯彻落实。

(一)物防、技防严格按照标准配备到位。本院于2016年年底以来先后投入资金200余万新建围墙、大门、监控等安保设施;投入资金30余万元购置作训服、头盔、大头棒、X光机等安防设备及车库快速升降门、红外报警装置、一键式报警、防冲撞隔离等的装备;投资20余万元新建门卫室,构筑形成了多层面,全方位的反恐防范网、预警监控网、区域安全网。一是按““1238”大头棒+头盔+防刺服+盾牌+对讲机”为标配,在值班大厅配备了5套装备设施,全体干警人手一套装备备置。二是院办公楼每层均配备了灭火器。在值班大厅除配备灭火器外,还配备了防爆毯等安保设备。三是值班大厅安装了一键报警器(联网至110指挥中心、便民警务站)、应急警铃、监控视频(办公楼院重点部门全覆盖)、安检门、X光机,配备了金属探测仪。四是院办公楼院东西两侧大门处,按照规定标准均已安装防冲撞设施。同时,在东侧正门前按照了红外线报警装置;院办公楼院均已做全封闭护栏,围墙高度2.3米(基座0.7米,铁艺护栏1.6米),完全符合安保标准。

(二)值班备勤程序规范到位。一是严格落实值班着装要求。5名带班值班人员在岗值班期间,均穿戴作训服、防刺服、头盔,并能正确使用金属探测仪及X光检测机;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带班规定。按照ABCDE岗位设定,院4名班子成员(实有班子成员3人,1人驻村)和带班科室长(向县政法委报备)均在值班大厅带班;未出现睡岗、饮酒、打牌、看视频等情况。

二是严格对来访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和身份核实。按照ABCDE岗位设定,由D岗专门负责实名登记和身份核实工作,由BC岗专门负责对来访人员及随身携带物品进行“三重”安检,即先通过金属推测仪安检,再通过手摸方式检查,最后通过X光机扫描检测。三是常态化进行应急演练,全体干警均能够在1分钟内集结到位。制定《富蕴县人民检察院维稳应急分队工作预案》和《富蕴县人民检察院应急演练快反集结联系示意图》,分别明确院应急分队和全院干警在应急处突、快速集结的职责。全体干警能够坚决服从院党组关于一级响应值班的安排和要求。

(三)贯彻落实维稳政策到位。一是以事不过夜的要求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自治区、地委、县委关于反恐维稳工作的安排部署和会议文件精神,引导教育全体干警牢固树立“100-1=0”的安全防范意识,把抓维稳、强基础,深刻认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重大意义作为干好检察工作的基本前提。二是全体干警均能将自治区反恐维稳“组合拳”基本要义牢记于心、熟记于脑,认真领会,不折不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四)整改落实到位。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各级督导组的检查,对维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虚心接受并做到立查立改,绝不敷衍应付、弄虚作假,全年共接受各级督导组督导检查10余次,未出现任何问题。

二、以业务工作为中心,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侦监工作。1-11月我院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5070人,与上年同期4554人相比,件数上升了9%,人数上升了44%。经审查,批准逮捕4765人,与上年同期4548人相比,件数上升了4.4%,人数上升了35.4%;不批捕11人,与上年同期不批准逮捕410人相比,人数下降了90%,期末未结14人。批准逮捕案件性质: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11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212人;交通肇事罪11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24人;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11人;过失致人死亡罪11人;故意伤害罪11人;强奸罪55人;强制猥亵、侮辱罪(原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11人;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44人;盗窃罪812人;诈骗罪33人;挪用资金罪11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11人;妨害公务罪33人;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33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23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67人;容留他人吸毒罪11人。批准逮捕案件的特点: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中以个体、无业居多,其中个体17人,无业31人,这两类占批准逮捕人犯的74%;侵财类犯罪案件比重较大,批准逮捕盗窃罪812人;诈骗罪33人,占批准逮捕总人数的23%;批准逮捕嫌疑人中,外来人员犯罪比例较高,占批准逮捕总人数的97%批准逮捕案件无无罪判决案件。

立案监督工作。1-10,共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2份,公安机关主动立案2件,2件均已判决。侦查活动监督。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侦查监督科或受邀或主动提前介入、进行引导侦查,积极为侦查机关提供侦查方向,提前介入3件;引导侦查机关及时合法的调取有关证据,充分固定犯罪证据,批捕后制作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49两法衔接工作。2015年以来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排查摸底,与工商、税务、环保、食品药品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相互协作配合,建立起“两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共排查行政执法案件17件。

工作亮点:(一)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实现新突破。立案监督工作方面。进一步拓宽立案监督渠道,增强发现线索的能力;加大案件审查力度,增强发现立案监督线索的能力,从中发现立案监督案件线索。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件,均已判决。侦查活动监督方面。加大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监督方式,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适时介入疑难复杂案件,引导侦查取证,加强与侦查机关的联系与配合以及部门之间的衔接,确保重大案件能够快捕、快诉、快审。适时介入疑难复杂案件。

(二)以提升法律监督水平为目标,加强侦监队伍建设。

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侦查监督能力建设的决定》的精神,积极推进过硬侦监队伍建设,搞好传帮带,平时多帮教,关键时刻多指导。进一步深化岗位练兵的开展。此外,鼓励干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撰写发表理论研究文章,探索工作的新方法,把握有关业务的新理论。

-----公诉工作。公诉案件完成情况。1-10月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87103人,与上年同期99109人相比件数下降了12%,人数下降了5.5%;上期积存1921人,共计106124人。经审查提起公诉88101人,与上年同期99137人相比分别下降了11.1%26.3%;不起诉33人,与上年同期22人相比分别上升了50%;改变管辖34人;移送单位撤回23人;期末未结1013人;(起诉案件性质:交通肇事罪1010人;危险驾驶罪1414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11人;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11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11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3人;过失致人死亡罪44人;故意伤害罪11人;强奸罪55人;强制猥亵、侮辱罪(原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11人;盗窃罪2331人;诈骗罪55人;挪用资金罪11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11人;妨害公务罪55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34人;非法采矿罪12人;盗伐林木罪22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56人;容留他人吸毒罪11人;滥用职权罪11人。)参加庭审87件,其中普通程序37件;简易程序50件。提出量刑建议76人,采纳量刑建议64人。法院判决8190人,其中判处超过三年不满十年有期徒刑20人,不满三年有期徒刑53人,拘役17人;其中宣告缓刑23人,并处附加刑63人,作出不起诉决定33人。公诉案件特点:起诉案件数及人数较上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1-10月提起公诉88101人,与上年同期99137人相比分别下降了11.1%26.3%;侵财类犯罪案件比重较大,提起公诉3038人分别占提起公诉案件总数的34%38%;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中农民32人、无业35人,占提起公诉人数的66%,多年来农牧民一直是我县刑事案件多发人群延伸公诉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发出检察建议3份;案管办在互联网上公开程序性信息95人次、承办人制作公开法律文书41份。全年办理未成年案件1件,同时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法制进校园讲座2次,共500余人参加。

工作亮点:(一)准确把握抗诉标准,提高抗诉案件质量。

2017年,我院把做好抗诉工作作为履行诉讼监督职能的首要任务,一是对法院认定事实发生变化及量刑失当的判决,我院及时审查,找准抗点,全面深入地阐述好抗诉理由。二是狠抓起诉质量,杜绝“带病”起诉,为抗诉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做到以起诉促抗诉;坚持起诉与抗诉并重,做到统筹兼顾,实现二者的全面协调发展。三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提升审查抗诉案件、出庭支持抗诉等方面的业务能力,着力提高对各种法定、酌定量刑情节及刑事政策的把握,确保抗诉案件的质量。

 -----监所工作。截止1110日,看守所关押人犯104人,其中未决犯79人,已决犯25人;社区服刑人员共51人,其中缓刑罪犯50人,暂予暂予监外执行罪犯1人。按照规定确保每月派驻检察时间不少于16个工作日,及时掌握在押人员思想动态,1-11月,找在押人员谈话84人次,做好教育感化工作,从根源上消除监所内在押人员的不安全因素;在监管场所联合开展安全大检查11次,与执行机关召开联席会议3次,并每月掌握监管动态,认真做好所情分析;及时向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告知权利义务,截至1110日,共办理羁押必要性案件9件,经审查向本院公诉科发出2份建议函,1份被采纳,1份未采纳;向富蕴县公安局发出2份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已被采纳;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55人;加强监外执行检察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认真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回头看”活动。对201311日至2017630日人民法院刑事裁判确定的所有涉财产刑执行案件开展检察监督,重点对象“五类罪犯”进行重点检察。统计出人民法院刑事裁判确定的所有涉财产刑执行案件共385件,122.5万元;已执行案件127件,122.5万元;未执行案件258件,49.6万元。应执行没收违法所得22.9万元,均未执行;应执行责令退赔719106.38元,已执行1件,4879.38元。其中,作为本次专项活动重点检察对象的“五类罪犯”财产刑执行案件34人次,应执行财产刑95.1万元,已执行22人,6.4万元。

工作亮点:推出刑事羁押期限监督新举措,在驻所检察室装置电子滚动显示屏动态栏,将在押人员的基本情况,基本案情,各诉讼环节录入到该电子滚动显示屏系统内实施跟踪监督,详细掌握在押人员诉讼期限,督促看守所提示办案部门在法定期限内结案,确保我县看守所无超期羁押案件发生。

-----自侦工作。受理贪污贿赂犯罪线索1件,以挪用公款立案侦查11人,涉案金额150余万元,富蕴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半;2016年年底立案侦查的公安民警迪某滥用职权案于2017930日被富蕴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对历年受理的2件贪污贿赂案件线索进行清理,严格按照程序规定,依法取证,经初查,2件线索作出不立案处理;认真履行侦查一体化办案模式,对地区检察分院交办的1件挪用公款案件进行初查,作出不立案决定。

工作亮点:(一)挖掘自身潜力、强化办案。今年,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注意从干警自身素质上挖掘潜力,在只有两名办案人员的情况下,立案侦查挪用公款案件1件。同时加强与其他科室的沟通协调,在办案人员不足时抽调其他科室人员参与办案,既解决了人员不足的问题,又加强了与相关科室的沟通。共同提高侦查办案水平。(二)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坚持办案力度不减。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严格按照上级院的要求,积极查找案源,强化办案力度,提高自身素质,反贪干警做到思想稳定、办案力度不减。

-----预防工作。严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审核关。认真受理查询274次,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1人,按照规定监督相关部门对其进行了不允许参加投标的处理决定。规范对外预防工作行为。已向相关单位进行告知24次,接受监督24次。配合纪检委升级教育基地建设。改造占地面积300平方米,总投资120余万元,每次可容纳3050人参观的警示教育基地,为广大党员干部提供形象、生动、直观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专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针对基层基础工作领域开展职务犯罪警示宣传教育8次,受教育人1190人;“去极端化”思想宣传完成四乡三镇16个行政村、4个夏牧场、1个监管场所,开展宣传宣讲活动26场次,发入宣传手册1000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22000余人(次)。

-----民行工作。开展裁判文书审查工作。完成审查法院生效裁判文书61份,做到一案一查一卡,重点对民间借贷、损害赔偿、合伙协议纠纷等多发性案件的监督,裁判文书审查工作继续推进;受理民事申诉监督案件4件(2件不服民事判决的申诉,2件认为执行活动存在违法的申诉),现4件审查完毕,均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为扎实推进“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深入乡镇、村、社区开展“大走访、大宣传”系列宣传活动4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解答咨询法律事项5人(次);协助分院民行处办理4件案,其中1件案经检察干警进行大量工作下,双方进行和解,经审查发现1件案中存在证据不足等问题,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对2件案作出不予支持起诉决定。

-----控申工作。接待来信来访1823人,其中移送本院民行科办理案4件, 2件刑事申诉案已审查并答复当事人,3件举报线索(其中1件移送其他部门处理,1件已进行初核并答复当事人,1件在初核中),3件不服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的控告案已审查完毕,直接答复6件信访案件;保证信息报送工作的及时性。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和“十九大”召开期间做到每日18点前向分院控申处报送来信来访和处理情况,每月24日向分院控申处和县政法委报送涉法涉诉情况和工作总结。

-----案管工作。共受理各类案件174件,其中提请逮捕案件49件、一审公诉案件87件、退查重报案件38件;送案审核181件;移送案件178件。在辩护与代理方面,接待律师申请阅卷16件次,安排律师阅卷16件次。在涉案款物管理方面,涉案款入库40万元,出库40.5051万元;涉案物入库15件次,涉案物出库17件次。在案件预警监控方面,案管办办理流程监控20件次;截至目前共制作电子卷宗11535423858页,其中律师申请阅取电子卷宗10件;在互联网上公开程序性信息209人次、公开法律文书60份;共对218件案件进行执法风险评估,存在信访风险2处,舆情风险2处,其他风险1处,其余案件均无风险;201612月至20173月,每月按时将统一应用系统内数据交换至AJ2013系统中并手工填录旧案卡,认真核对各业务科室填录案卡信息,针对填录错误、不规范的问题及时督促承办人更改,确保了上报分院报表数据的及时、准确。自今年326日开始,每日在统一应用系统内对案卡、报表进行审核,确保案件信息数据实时准确;截至目前,统一应用系统内共填录各类案件369件,打印电子文书1125份。未出现超期办案情况,也未出现填录错误需要上报删除案件的情况。

亮点工作:打造“全天候”服务,建立案件受理绿色通道,为全力支持公安干警工作,防止公安机关办案超期,特开辟“绿色通道”,周末及节假日24小时全程接收公安局移送案件。今年以来,案件管理办在周末及节假日加班受理县公安局移送提请逮捕案件5件、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件,提请批准延长羁押期间案件3件,占受理全部案件的11%,妥善解决了公安干警因维稳值班缺少办案时间的问题;打造“快捷式”服务,建立律师优质服务窗口。推进多元化律师预约平台,通过微信、现场、电话等预约方式,尽可能全方位为律师服务。提高阅卷科技水平,引进高速扫描仪,对案管办受理的卷宗第一时间扫描、制作电子卷宗进行上传。配备律师阅卷专用电脑,方便律师及时阅卷及复制。今年工委律师刻录电子卷宗光盘19件次,得到律师们的认可。

-----检委会和调研工作。全年共召开检委会会议14次,讨论案件21件,组织学习2次;认真落实全地区检察理论调研方面的安排部署,紧跟本院党组工作,重点抓实务调研、实务信息和宣传工作。年初安排相关科室干警撰写22篇调研文章,目前已报送调研文章20篇。

-----法警工作。确保案件移送及时、准确、完整。截至目前,共移送案件151件(次),其中起诉77件(次),逮捕43件(次),退补27件(次),报分院4件(次),未发生所移送案件出现泄密、丢失等情况。对涉案犯罪嫌疑人执行看管任务1次,执行拘留强制措施1次,确保了在审讯期间办案人员的安全,未发生办案安全事故。同时,协助自侦部门做好积压案件线索的清理,前往哈巴河、布尔津、阿勒泰市进行外调取证及询问等相关工作。

-----政治工作。抓班子建设,发挥带头表率作用。班子建设始终坚持“民主、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的原则,对全院的重大工作部署、人事变动、重大项目、大额财务支出等事项,采取个别酝酿、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的方法,充分发挥班子的集体智慧,保证决策科学民主、依法规范,保证了班子团结和整体功能的发挥。截止目前,全院共召开党组会议23次,召开检委会会议14次、召开财经领导小组会议8次。把“每日晨学”与党支部“三会一课”相结合,作为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的重要载体。自“学转促”专项活动开展和学习十九大精神全面铺开以来,院政治处和党支部紧密配合,根据实际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干警充分利用晨学及每周二、五集中学习时间,学习系列会议精神、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在不断增强干警政治敏锐性的同时提高业务素养。截止目前集中学习十九大精神20次。继续把推行“工作日志”、“业务分析会”、“重大事项报告”等作为带队伍的重要抓手。通过对干部平时工作的日结季报,对生活、学习的人性化管理,有效提升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促进各项工作全面推进。把“请进来、走出去”的教育培训模式作为提升干警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年初以来邀请党校教师讲课2堂,消防大队干警讲授消防知识1次,派出干警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班16132人次(包括视频培训),投入培训经费8万余元;同时,建立《外出学习、培训报告制度》,外出参加培训的干警在回院后要将外出学习情况、学习内容、学习心得体会书面报告给政治处并向全体干警进行传达。通过培训制度的不断完善,进一步规范了干警外出学习和培训管理,树立了我院干警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强化岗位技能,不断强化岗位练兵活动。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观摩庭活动,努力营造重学习、比业务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以新媒体宣传为主阵地,加强新形势下检察宣传和舆论引导。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进行多方位多层次的宣传,解读典型经验,引导社会预期,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截至目前,全院微博发布总数1256条。微信公众号   条。在今年3月区院“聚焦基层看检察”宣传接力活动中,我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以独特的视角,将检察工作与本地的石文化进行巧妙融合,让宣传赋予石文化的传奇与神秘,24小时阅读量超过80万,并入选高检院组织的“丝绸之路上的检察官”直播活动,取得较好的成绩。

-----纪检工作。充分发挥党组廉政主体责任。将其纳入年终考核重要指标,形成党风廉政工作与全院各项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的格局,定期听取纪检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110月纪检组共向院党组报告工作开展情况3次;严格执行落实《富蕴县人民检察院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明确规定“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项目以及物质采购,其具体工作由副检察长分管负责。坚决贯彻《富蕴县人民检察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院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提交院党组会议、财经会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扎实落实纪检监督责任。制定并组织全院签订《富蕴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春节廉洁自律承诺书》,加强春节期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全院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制定《富蕴县检察院党组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富蕴县检察院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清单》《富蕴县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和《富蕴县检察院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让每一位领导干部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对干警考勤、值班备勤、日常办公、车辆管理、办案区使用、办案情况等进行不定期检查共计34次,共下发《检务督察通报》3份、通报批评9期,开展廉政谈话36人次;扎实抓好公务接待派餐制度,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明确接待范围、规范接待场所、严格接待标准。一年来,全院干警未发生违法违纪现象。

-----办公室工作。今年以来,办公室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和检察工作大局,不断更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机制,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信息工作方面。截止目前,共编发信息175篇,其中情况反映40篇,工作简报135篇,累计被各类报刊、网站采用125篇次。档案工作方面。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归档、借阅、查询等相关工作,今年归档文书档案316件,诉讼档案268卷,并经县档案局验收评为优秀。保密工作方面。完成了保密自查工作,一年来未发生任何泄密事件。财务、车辆管理方面。认真执行财务制度、装备领用制度和大额资金集中研究讨论制度,全年召开8次财经领导小组会议,无任何违规行为发生;车辆使用能够严格执行用车审批制度,全院无违规用车,车辆连续安全行驶,无任何交通事故。枪支管理工作方面。9把手枪和105颗子弹均存放在公安机关库房内,24小时有人监控,全年未发现涉枪事件。优化办公环境方面。2016年以来至今积极筹措资金100余万元,完成两房周边绿化、硬化及物理硬隔离建设;再次对全院周边安全环境进行检查,增补监测探头,确保办案办公环境无隐患。

工作亮点:进一步规范财经领导小组职责,确保大额资金正确使用。对予大额资金,先由办公室提出计划,经党组会召开财经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后,再决定是否支付,全年共召开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大额资金支付5次。夯实基础,全面打造检务保障现代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改善办公环境及基础设施建设,今年以来,积极筹备资金80余万元,完成两房周边绿化、硬化及物理硬隔离建设;投入资金63万元建设看守所提训系统;再次对全院周边安全环境进行检查,增补40个探头,确保办案办公环境无隐患。

 

三、以“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升党组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强化理论学习,指引政治方向。今年以来,我院高度重视全体干警的政治理论学习,通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扎实开展“学转促”活动,把党的政治理论丰富到具体的学习中和工作落实中。一是强化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中心组每月2次,党支部每月1次,集中对十九大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党委重大会议精神进行认真学习,做到学前有计划、学中有笔记、学后有心得。特别是对近期十九大精神的学习,院党支部对每天的学习内容、学习方式进行了细化和明确,要求全体干警逐字逐句研读真学,做到日感悟、周心得,并通过闭卷测学、抽问验学的方式查看学习效果。二是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作表率,推动全体干警政治素质的提高。全年依托“三会一课”制度形式,院党组书记和检察长分别围绕干部作风转变、强化岗位职责、坚定感党恩跟党走等主题,进行党课5次,课时近15个小时,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警的政治素养得到双向提升。三是继续发挥每日晨学的长效机制,利用晨学时间,向全院干警及时学习传达政策理论、决策部署。

(二)聚焦总目标,铸牢意识形态防线。今年以来,本院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紧紧依托每月“主题党日”、发声亮剑、“道德讲堂”、“我们的节日”等活动为载体,合理规划,重点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治区反恐维稳决策部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全体干警的意识形态教育中,确保干警在反分裂斗争中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一是“主题党日+活动,全院开展主题党日4次,分别以“做合格党员,坚决同干部队伍中两面人作斗争”、“聚焦总目标,喜迎十九大”、“学习十九大,永远跟党走”、“到群众中去,宣讲十九大”为主题,通过进行升国旗、唱国歌、署名承诺、思想汇报、发声亮剑、建言献策、谈心谈话、缴纳党费等步骤提升干警民族团结意识和爱国爱疆的情怀。二是精心组织“为烈士扫墓”“端午的由来”、“大手拉小手”、“一本好书、一个故事”、“最感动身边人物评选”等活动,使学习、崇尚先进成为检察干警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途径。三是以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两面人”专项考核、发声亮剑活动、学习十九大精神为主线,切实强化全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建设,铸牢意识形态防线。929日和113日分别成功召开以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多渠道征求意见建议分别为114条和90条,通过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进了全院党员干部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觉醒,巩固了在反分裂、反恐怖、反渗透等重大问题上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磅礴力量。今年以来,全院开展集体发声亮剑活动6次,针对“两面人”专项排查,谈心谈话两轮39人次。

(三)查不足补短板,扎实推动作风转变。今年以来,我院把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作为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工作效率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任务抓紧抓严抓实。通过“四风四气”的自查整改,先后两次通过自己查、互相提、集体议、向相关部门和群众发放征求意见表,查找和征求意见、建议131条,经整理归纳建立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40条,明确整改要求、责任和期限,做到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配合抓好基层基础建设,奋力开创群众工作新局面。“访惠聚”工作扎实开展。今年我院共下派驻村干警4名,其中1名党组成员带队任工作队长。一方面工作组从提供法律援助、开展政策宣讲、助力农业生产、落实民生项目等多方面为群众做实事办好事。一年来,入户1332户次,4163人次,联系困难群众6户,排解化解村民的矛盾纠纷30余起,转移劳动力5人,带动群众增收6万余元,收益家庭47户,有效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另一方面,作为工作队坚强后盾,本院先后投入资金3万元购置工作队工作、生活用品,投入3.5万余元帮助村委会打造新村级阵地、购置办公设施。“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不断推进。全院结亲27户,今年以来通过不断创新结亲方式增进与亲戚的感情交流,送生活用品、开展面对面宣讲、邀请到家做客、共同度过“五一”、共同学习十九大、共同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相互走访7次,开展活动10余次,使干警和亲戚的心贴的更近。干部下沉工作深入群众。根据县委要求,全院派出干警4228人次和工作队员一起入户、宣讲、座谈,开展“访惠聚”各项工作,将党的声音在群众中间传播,群众的积极性得到调动,对工作的配合度和认可度得到提升。

五、司法改革工作推进情况

20168月底全国司法体制改革全面铺开以来,本院认真按照上级院的安排部署顺利推进各阶段工作,于201611月在摸排干警思想动态和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完成11名员额检察官入额,目前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已根据区院指导意见初步拟定;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推动下,涉及检察机关反贪、反渎、预防等机构、人员、职能的转隶,我院将继续秉承坚决拥护、坚决服从的思想按照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平稳度过改革期。

六、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2017年我院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全体干警落实维稳工作中对危险就在眼前的认识还不足,应急演练离实战标准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是队伍整体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年轻干警存在实际办案经验不足的问题;

三是检察工作改革创新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检察工作在如何适应改革需要、如何找准与之相适应的工作衔接点等方面,面临着许多新要求新标准和新问题;

四是一人多岗现象较为严重,导致工作开展不够精细,影响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是从优待检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我院现有中层干部7名,均没有解决副科级待遇。职级待遇没有兑现对检察队伍稳定和工作热情、积极性有一定的影响。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凝聚力量,推动检察工作顺利开展。一要保持政治定力,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促进全体干警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学深悟透;二要坚持政治方向,把十九大精神学习成效融汇贯穿于实际工作中,不折不扣落实好反恐维稳工作措施,为实现社会大局和谐稳定、长期稳定提供坚强保障;三要坚定政治立场,继续深入开展发声亮剑、同“两面派”“两面人”做坚决斗争等活动,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的绝对安全,使全体干警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治疆方略保持一致,始终与自治区反恐维稳重大决策部署步调一致。

(二)继续盯紧总目标、聚焦总目标、落实总目标,不折不扣执行好维稳工作任务,为社会稳定长治久安贡献力量。

(三)认真履行公诉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继续深入开展严打专项斗争,用足用好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切实在依法精准打击上下功夫。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两个基本”原则,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办案原则、刑事政策,依法从重从快打击该类犯罪案件,在办案过程中,及时向上级院请示汇报;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各类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大力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高度重视和实现刑罚的预防和教育功能;加强对群众的释法说理工作,更加注重化解矛盾纠纷。继续完善不起诉、不抗诉说理工作。继续推行公诉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着力对涉众型案件、群体性事件引发的案件和网络媒体炒作等敏感案件加强风险评估、预警与处置;延伸公诉办案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加强对类案情况、案发原因、犯罪规律的调研,结合办案加强对社会治安态势的分析研判,围绕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和预防减少违法犯罪等专题,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意见建议,使检察建议充分发挥作用。

四)扎实做好各项检察监督工作。一要突出刑事检察监督重点。立案监督方面,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滥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二要加强民行检察监督。要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生效裁判、调解书以及审判人员违法、执行活动的监督。三要提高控告申诉检察监督水平。充分发挥控告申诉检察职能,结合以案释法宣讲、“访惠聚”驻村工作等,深化宣传内容,改进宣传方法。

(五)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一要按照上级院要求和步骤认真做好内设机构改革。二要积极配合做好监察委转隶工作。

(六)加强综合素质建设,提升检察队伍能力和水平。政治理论学习方面,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学转促”专项活动为载体,对本院学习制度进行完善,对重要会议精神、领导讲话进行再学习,确保入脑入心。业务学习方面,以晨学为抓手,充分发挥主管副检察长、科室长“青年干警业务导师”的积极作用,带动年轻干警迅速成长。

    (七)积极推行科技强检,努力适应现代化进程。根据高检院实现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和服务“六大平台”的工作任务,本院要积极行动,进一步完善各类网络系统建设,尤其是内外网、分级化保护、“两微一端”新媒体等基础性建设,努力推动本院科技装备和信息化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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