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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有效净化司法环境
时间:2021-03-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富蕴县人民检察院把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紧密结合在一起,将落实“三个规定”不到位情形作为集中整治“六大顽瘴痼疾”首要内容,特别是针对检察干警如实填报怕得罪人的思想顾虑,从落实机制上谋划完善工作措施,切实做好检察干警填报信息的保密工作。

  一是确定由院检务督察部门选定一名专职人员为填报信息的专门管理人员,负责统计汇总填报信息报上级院,其他人包括院领导、部门负责人无权查阅填报信息;二是明确规定专门管理人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失泄密的,或者未经审批程序私自调阅填报信息内容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予以重罚;三是确立了填报信息内容保护原则,规定非因工作需要,未经严格程序的批准,任何人不得查阅、复制、摘抄填报信息内容。

  以上工作措施,最大限度消除检察干警如实填报怕得罪人的思想顾虑,有力促进了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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