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4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于5月30日开始施行。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规范全县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7月15日上午,富蕴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了2022年度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联席会议,公检法司各部门分管领导及业务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实施办法》全文,详细了解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定义及范围、封存情形、封存主体及程序、查询主体及申请条件、提供查询服务的主体及程序、解除封存的条件及后果、保密义务及相关责任等内容。

会议强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各部门要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抓手,以《实施办法》的施行为契机,定期开展联合宣传和组织同堂培训,加强联动配合,努力把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落实好,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每一个“迷路”的孩子,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受教育权和就业权等合法权益,更好帮助罪错未成年人受到平等对待,消弭不利因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