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七号检察建议”,近日,富蕴县人民检察院首次进行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摸排,对辖区内快递企业、行政机关、社区等进行调查。
调查中发现部分社区居民公开栏张贴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发放表》、《高龄津贴发放表》等公开信息中,未对公民身份证号码、手机号、家庭住址等个人敏感信息采取去标识化处理,部分快递企业未对快递单上寄递用户姓名、电话号码等个人敏感信息采取隐匿措施,均存在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隐患。
针对发现的问题,富蕴县人民检察院立即向县库额尔齐斯镇人民政府、县邮政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采取有效手段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一经发现个人信息泄露,及时配合司法机关予以打击,切实保障公众信息的安全。
下一步,富蕴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负有监督职责的相关部门依法履职,确保采集、使用、管理个人信息合法合规,切实保护好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用检察力量筑牢公益保护防火墙。
